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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欧洲将推出更宽松立法支持证券类代币发行

2019年欧洲将推出更宽松立法支持证券类代币发行

目前,欧洲对证券类代币产品的监管是在MiFId II立法框架下进行的。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(ESMA)很可能可能将证券代币视为“可转让证券”。 这些是最常见的证券形式,当然也可以采用其他衍生品形式。(奇点财经注:MiFID II / MiFIR于2018年1月3日起适用。这一新的立法框架加强保护投资者,并改善金融市场的运作,使其更加高效,灵活和透明。)

目前,在欧盟做公开发行,要求合规发行“可转让证券”需要获得相关成员国的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招股说明书。 截至目前,这点是受到招股说明书指令(2003/71 / ES)的监管。如果其中一个欧盟国家的监管机构批准了招股说明书,需要去到另一个欧盟国家也进行发行,只需要通知另一个国家的监管机构,这个过程非常简单。但许多人预计,计划于2019年7月制定的新的招股说明书法规,将会让证券代币发行更加容易。

2019年欧洲将推出更宽松立法支持证券类代币发行

旧法规认为,如果符合某些标准,则无需发布招股说明书。 但是,这些规则目前在欧盟各不相同。 比如在捷克,发行证券代币,如果总市值不超过100万欧元(卢森堡为150万欧元,波兰和瑞典为250万欧元,克罗地亚,西班牙和英国为500欧元)则无需招股说明书。

新的招股说明书规定,如果发行人筹集高达800万欧元,发行国可以决定发行人是否需要发行招股说明书,当然有一些先决备选条件。

证券代币的交易,在某种程度上由欧盟法律来统一的,因此在整个欧盟/欧共体区域交易它们相对容易。为了便于通过交易所交易证券类代币,有必要获得许可证。 其中一个选择是MTF许可证,与美国Alternative Trading System (ATS)系统类似。它可以由市场交易运营商或投行运营,交易系统是非自行决定的,这意味着运营MTF的公司对利益的互动没有裁量权。如果在一个欧盟国家有许可证,只须通过其他国家就可运营。

现在看看几个欧盟国家的情况。2018年我们已经看到,在列支敦士登,德国,瑞士,爱沙尼亚,马耳他等国家成功发行了证券代币,具体的条款也可以参考香港奇点财经之前文章《2019年香港以及国际虚拟货币的监管方向》

2019年欧洲将推出更宽松立法支持证券类代币发行

瑞士

立法者承诺,允许加密货币产业完全使用其传统银行体系。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(FINMA)已公开采取官方立场,确定了四类代币:1)付款类令牌 Payment Token; 2) 实用代币 Utility Token;3)资产代币 Asset Token;4)混合代币 Hybrid Token。 根据瑞士当局的说法,资产代币将被视为证券。

12月,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(FINMA)明确了获取新的金融科技许可证的指导方针。加密货币公司和区块链相关公司都有资格申请新执照。

英国

伦敦证券交易所未来将提供证券代币,英国可能成为证券代币友好管辖区。 英国金融监管机构,金融行为监管局(FCA)在使用区块链技术时尚未发布任何官方法规。

法国

立法者允许法国金融监管机构,Auth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 (AMF)批准并向有意在法国上市的企业发放许可证 – 但前提是“这些项目为投资者提供特定担保。”发行人将被要求全面披露,以保证买家做出有关ICO的明智决定。 这个框架,提供了代币的定义,明确代币是无形资产,以数字形式表示,可以使用便于识别的共享电子注册机制发布,注册,保存或转让的一项或多项权利。

德国

在2018年9月25日,柏林上诉法院第4刑事法庭裁定,比特币交易不应受到惩罚,因为比特币不是德国银行法所指的金融工具。 因此,比特币交易和其交易平台不受BaFin根据“银行法”第32(1)条第1款获得许可的义务的约束。 这意味着“传统”(支付)加密货币不是德国法律(银行法)下的金融工具。

BaFin后来批准了至少一个证券代币,其中涉及以代币形式向公众提供股权。 此次发行继续筹集300万欧元的证券类代币。

爱沙尼亚

友好的商业环境加上几乎对ICO没有监管,廉价电力和低税收的规定,吸引了许多区块链投资者和发行人。爱沙尼亚金融监管局(EFSA)表示,每个ICO都是独一无二的,应根据自身特点进行评估,即如果代币具有证券特征,那么它们应受公开发行规则的约束。

马耳他

马耳他的总体方针,是使该国成为开展区块链业务最理想的地点之一,同时确保在实施方法和法律中遵循高水平的欧盟法律原则。

2018年6月,政府制定了三项重要法案,为区块链,加密货币和DLT制定了第一个监管框架:

1. MDIA法案(马耳他数字创新管理局法案) – 建立“管理局”,并将侧重于内部治理安排

2. ITAS法案(创新技术安排和服务法案) – 指定DLT平台的认证,比如加密货币交易所和其他公司

3. VFA法案(虚拟金融资产法案) – 管理ICO和交易所的监管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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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ao, zui
ChainDAO御用写手,专业编辑,高级打杂,专注区块链应用及国家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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